各系:
為切實做好普通高校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的評審工作,根據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文件精神開展評審工作,經學系研究決定,要求各系結合我系實際情況做好預評審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發放範圍和對象
2012年國家獎學金發放範圍為我系全日制普通本科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學生,本學年學費已全部交清的同學。
2012年國家勵志獎學金發放範圍為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中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本學年學費已全部交清的同學。
2012年國家助學金發放範圍為我校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主要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生活費用開支。
二、發放名額和标準
額度為每人8000元;
額度為每人5000元;
額度為每人3000元。
三、申請條件
(一)國家獎學金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在校期間未受過任何處分。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積極參加校内外公益活動。
4.獲得我系學籍的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在校學生。
5.在校期間品學兼優,學習成績優異,評獎學年度須獲學系一等優秀學生獎學 金,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别突出,且單科學習成績不低于80 分的特别優秀學生,無補考科目。
(二)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
2.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在校期間未受過任何處分。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好,積極參加校内外公益活動。
4.獲得我系學籍的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在校學生。
5.在校期間各方面表現突出,學習成績優秀,評獎學年度須獲學系三等(含三 等)以上優秀學生獎學金。各科平均分達到75分,無補考科目。
6.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持有民政部門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并經系部調查 核實。
(三)國家助學金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在校期間未受過任何處分。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積極參加校内外公益活動。
4.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5.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持有民政部門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并經系部調查 核實。
四、申請、審批程序及發放辦法
1.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填寫《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或《國家助學金申請表》;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需提交在校期間學業成績單(成績單由學系教學處打印并蓋章确認)及綜合測評排名表(要求系部審核蓋章);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及助學金需提交學生本人家庭所在地的民政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有效證明複印件(系部要在複印件上審核蓋章)。
2.由各系評審領導小組審核确定學生名單後,系内公示3天,将已公示無争議的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助學金學生名單及其申請材料報學生處;學生處審核學生申請資料後,将學生名單在校内公示5天。
3.學生處将已公示且無争議的學生名單報系領導和省教育廳審批後,正式确定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及國家助學金發放名單。
4.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由學校财務統一打入學生個人賬戶;國家助學金按季度打入學生個人賬戶。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獲獎情況記入學生學籍檔案,國家獎學金頒發國家統一印制的獎勵證書。
5.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每學年評審一次,符合條件的學生可以連續申請,同一學年内不能同時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但申請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學生,可以同時申請并獲得國家助學金。
6.獲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生,仍可以參加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的評審,但不享受學系年度獎學金,隻可獲得相關的榮譽證書。
相關材料:
一、國家獎學金
1、《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
2、成績單(教務處提供并蓋教務處公章)
3、《華南師範大學增城學系2012年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表》(電子版及紙質版)
4、《華南師範大學增城學系2012年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表》(原始表格)
二、國家勵志獎學金
1、《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
2、家庭困難證明複印件(複印件要有系部審核簽字并蓋章)
3、成績單(教務處提供并蓋教務處公章)
4、《華南師範大學增城學系2012年國家勵志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表》(電子版及紙質版)
5、《華南師範大學增城學系2012年國家勵志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表》(原始表格)
三、國家助學金
1、《國家助學金申請表》
2、家庭困難證明複印件(複印件要有系部審核簽字并蓋章)
3、《華南師範大學增城學系2012年國家助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表》(電子版及紙質版)
4、《華南師範大學增城學系2012年國家助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表》(原始表格)
藝術設計系“國家三金”計劃安排
時間 |
工作任務 |
參與人員 |
備注 |
2012年10月17日 |
前期摸查 |
各班黨員代表、學生幹部代表 |
已完成 |
2012年10月18日 |
初評助學金名單确定, 藝術設計系 評審小組确定 |
學生代表 及評審小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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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19日 |
複核名單 |
系評審小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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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 19日~21日 (周五~周日) |
公示 |
全體學生 |
公示期内有問題可直接短信聯系輔導員老師直接處理,過期不候 |
2012年10月22日 |
确定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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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設計系學生工作辦公室
2012年10月15日